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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官准專家報告呈堂談制裁效果 明召張劍虹作供 (15:0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1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進入第10日審訊。辯方爭議控方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2份專家報告與黎智英的行為以致外國最終實施制裁並無關聯性,3名法官考慮後裁定王的證供相關且可呈堂。案件押後至明日續審,將傳召前社長張劍虹作供,料主問需至少一周。

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在判辭中指,控辯雙方不爭議控方專家證人王貴國就美國法律的資歷,控方將透過報告確認美國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以及解釋制裁的時限、帶來的法律後果等,辯方爭議證供與證明2項串謀勾結罪的元素無關。法官指出,控方毋須證明外國是否確實實施「制裁」,如有的話則就串謀罪提供環境支持。

判辭續指,法庭無司法職能探討制裁背後的原因,亦不打算如此做。正如控方所言,外國法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被視為需專家證供證明的範疇,王的供辭能協助法庭決定美國的措施是否構成尋求制裁。法官重申准許呈堂並不等同接受王的證供,若證供給對法庭無幫助最終便不會接納。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陳辭時爭議,專家報告未能證明被告行為與實施制裁的因果關係,並非如控方所指能反映黎的心態。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回應稱,各被告的通訊紀錄及《蘋果》文章重複提及外國制裁法案,報告可助法庭理解制裁的背景及後果,但不會依賴報告證明各被告的行為直接引致制裁,控方亦毋須證明當中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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