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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辯方稱串謀煽動刊物罪逾時檢控 指定法官裁定無超檢控時限 (11:0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2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入第3天審訊。控方開案陳辭前,先處理控方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時有否超出半年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控方沒有超出檢控時限,駁回辯方的法律爭議,即法庭可以繼續處理煽動罪。案件押後明年1月2日續審,屆時控方預計會進行開案陳辭。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另被控兩項勾結及串謀勾結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李素蘭審理。

爭議圍繞控方在2021年12月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時,是否超出煽動罪的半年檢控時限。辯方主張在《蘋果日報》2021年6月24日停刊時,已結束本案涉及的串謀協議,而黎智英在同年12月28日被帶到法庭加控煽動罪時,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故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的煽動罪;控方則主張控方在2021年12月13日,已去信法庭表明有意加控煽動罪,因此檢控無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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