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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監察制度列每周辦公40小時 身兼校長議員:做好時間編配可兼兩職 (12:43)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日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下稱《指引》),具體列明區議員的工作要求,包括區議會會議出席率不低於80%等。身兼新界校長會主席的候任北區委任區議員朱偉林認為,《指引》整體要求合理,只要做好時間編配,可同時兼顧學校和區議員的工作。

朱偉林今(19日)在港台《千禧年代》稱,自己本身也在校長會或地區組織擔任角色,平日都是一周7天工作,不擔心無法履行每周辦公時間不少於40小時的要求,關鍵是如何分配學校和議員辦事處的工作時間,又指辦事處亦有職員協助幫忙處理社區事務,為有需要市民作轉介和給予支援等。

被問到擔任區議員會否影響做校長的工作,朱回應指,現時做校長不只是「匿埋」在學校工作,亦會在社區、校長會及與教育相關團隊擔任不同崗位,其實都是與社區工作相關,而部分會議亦會在學校課堂時間進行。至於《指引》要求區議員必須參與每周一次的「會見市民計劃」,朱偉林表示,初步安排於周六、日進行,以方便市民平日周一至五上班。區議員辦事處方面,他傾向在學校附近設辦事處,正初步與其他候任區議員商討會否聯合營運。

本身屬觀塘區議會主席的柯創盛亦出席同一節目,他同樣表示《指引》要求合理,「學校有校規,公司有不同的守則」,議員作為公職人員,面向公眾的同時亦要對自己問責。他指過往對區議員沒有明確的指引,而今次設立守則有助區議員更能符合公眾期望。

對於《指引》每年須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柯創盛指,最重要是時間分配得宜,他指相關安排或對新任區議員是挑戰,但他自己已習慣每季、每年交報告向市民問責,現時只是系統化及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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