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黎智英案開審 辯方質疑加控串謀煽動刊物罪超出檢控時效 (13:4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今(18日)移師至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辯方質疑控方加控黎智英串謀煽動刊物罪時,已超出控罪的半年法定檢控時效,法庭無司法管轄權審理此罪,控方不能透過將超出時效的行為囊括在同一控罪中「繞過」檢控時效。審訊午續。

被告黎智英(現76歲)及3間公司被控各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另被控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黎智英今晨由4名懲教人員押送進入法庭,他身穿灰色西裝外套,明顯消瘦,向旁聽親友揮手。黎的妻子及3名子女到庭,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有旁聽。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控方團隊席中聽審。辯方在庭上確認,要求控方傳召一名警員作盤問,但不介意該警員到庭聽審。另外,法官杜麗冰甫開庭表示,留意到有傳媒上周報道辯方申請海外證人作供被拒一事。杜官澄清,如訴訟方要申請傳證人,須在案件開審前42天內提出,本案中辯方無要求法庭延長期限或提出相關申請。辯方在庭上確認無申請海外證人作供。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首先陳辭指,《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列明煽動罪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而控方指控本案的串謀始於2019年4月1日,當天發布了首篇涉煽動文章,至《蘋果日報》停刊的2021年6月24日結束串謀。惟控方及至12月28日才申請加控煽動罪,檢控期限早已失效。

法官李運騰關注,根據辯方的論述,若被告串謀干犯一連串罪行,而每項罪行分開檢控,或出現首控罪失效,其他控罪未失效的情況。辯方確認上述解讀正確,並重申控方可以選擇分開檢控罪行。李官又多度問,若被告在境外,控方便無法在檢控時效內提控,辯方則認為這是立法機關要處理的問題。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黎智英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