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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年首10月涉機票預訂投訴倍增 消委會籲留意條款 (11:57)

消委會於今年首10個月接獲1537宗有關機票預訂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逾1倍,當中涉及對條款內容及細則持不同理解、航班被延遲後不獲賠償、退款安排延誤等問題。消委會提醒,市民在訂購機票時,要小心分辨不同級別機票的限制和條款,並留意航班更改政策,又建議航空公司加強清晰標示各種機票類別的服務及相關細節條款。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在一間航空公司網站購買兩張由香港往東京的來回機票,並購買「靈活套票」以享有3次免費更改航班的彈性服務。投訴人在出發前兩星期聯絡航空公司要求延遲兩天出發,並由經濟客艙代碼N升級至M,獲告知每位乘客須額外繳付920元,最後由於有其他乘客取消機票,投訴人獲安排以每位430元更改出發日期。

消委會向航空公司了解後,得知3次免費更改航班只限於豁免改期費,網上資訊亦有列明最終費用將包括潛在機票差價及稅項等項目,由於投訴人要求升級,故須繳付差價。航空公司亦提示,乘客須了解清楚服務條款及細則,當中包括更改日期、航班、取消行程、退票、機票差價及稅項等相關費用。

另一宗個案則涉及經旅行代理商購買來回香港至比利時的機票,但事主出發前獲告知原定航班遭取消,事主按時取消機票,但等待3個多月仍未取得退款。個案獲轉介至旅監局跟進,最終投訴人獲退款。消委會提醒,預訂機票前應仔細閱讀條款及細則,應留意航空公司是否有清晰政策處理更改或取消行程,亦要留意有航空公司的退款方法是以里數或積分代替現金,退款時間可長達3至6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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