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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度穿黑衣戴黑帽旁聽 前公務員認藐視判緩刑 律政司:「旁聽師」屬抗議手法 有意測試法庭 (16:42)

53歲前公務員涉於旁聽與《國安法》及「反修例事件」有關的4宗案件期間,以穿黑衣或戴黑帽的打扮現身法庭,引起多名法官注意及令法庭需中斷聆訊以處理其衣著問題。他今日(26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法律責任。律政司直指被告有意測試法庭限制,及測試不同法官對其行為的反應,而律政司是首度對這類蔑視法庭行為採取執法。法官終判被告入獄2個月但緩刑2年,另下令被告須向律政司支付全額訟費逾31萬元。

被告蘇逸佳於2021年的12月8日、12月17日、12月21日、12月22日,4次妨礙司法行政,構成刑事蔑視法庭。辯方透露被告現已無業,冀法庭以緩刑了事。被告今日坐在旁聽席首排,待聆訊結束後才戴回米白色帽。

控方案情指,被告入庭旁聽的行為被稱「旁聽師」,屬其中一種抗議手法。首宗事件指,蘇身穿黑色連帽上衣,打算入庭時被門外保安阻礙。惟蘇強行進庭,並打斷法庭聆訊,因蘇要求該案法官李運騰澄清,是否他命令穿黑衣者禁止入庭,李官隨後指示蘇離開,事件擾攘逾10分鐘。其後蘇向傳媒表示,他得悉有黑衣者被禁入庭後,藉機違反以核實事件及向李官當面質問。

另外三次事件均指,蘇戴上黑帽進庭旁聽,並持醫生文件證明他有戴帽的必需。其中兩次獲准戴帽,餘下一次事件中法官杜麗冰指蘇可以繼續戴帽,但法庭亦要保存該醫生證明上的資料以供紀錄。蘇以私隱為由拒絕,不久後離開法庭。三次事件均導致法官或裁判官需要中斷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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