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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將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 辯方質疑任專家證人警長多次工作疏忽 裁判官維持裁定其具備專家資格 (17:52)

27歲無業男前年涉將劍擊選手張家朗於奧運頒獎禮奪金的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把片段發布至YouTube。被告否認一項侮辱國歌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罪的交替控罪,案件今(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警署警長重新就其專家資格出庭作供,辯方指他於2006年5月起,數十次出現工作疏忽,包括「偷雞」缺勤半小時和忘記帶配槍執勤,形容「接近難以置信」。警長承認疏忽,現已汲取教訓。

控罪指,被告鄭榮進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及於同日同地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裁判官屈麗雯早前裁定警署警長徐志聲具備《願榮光》研究者的專家證人資格。辯方今甫開庭便表示,早前收到律政司來信,告知徐過往在警隊服務時曾接受紀律聆訊。控辯雙方同意重召證人,予法庭重新考慮其專家資格。

辯方指出,徐2006年6月16及8月1日,兩次出外執勤時忘記帶配槍,另於同年5月2日至11月23日,共45次在記事冊上有紀錄及格式上的遺漏;及在11月23日被發現缺勤半小時。徐對此均承認疏忽,稱當年「工作有態度上問題」,並就此接受紀律聆訊,曾被申斥、警告和扣薪,強調一直銘記教訓。

徐在控方提問下指,他2006年為警員,2012年晉升為警長,2021年再成為警署警長,被揭發疏忽後的這些年間,曾獲得數次嘉許,包括因應警員被「起底」,協助向高院申請禁制令。控方陳辭認為疏忽均處於無遵從規則,不涉誠信,徐的專家資格不應受影響。

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維持決定,案件押後至7月5日裁決,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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