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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券7月16日派 轉平台者需在6月5至27日登記 (16:00)

政府將於7月16日發放第二期消費券,香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可獲2000元、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或升學人士可獲1000元。新合資格人士包括於今日或之前已滿18歲、或符合領取其他資格的人士。新合資格或需要轉換領取工具的人士,可由6月5日至27日期間登記。

第二期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為明年2月29日。財政司長陳茂波說,新合資格人士會分兩期領取全額5000元的消費券,他們會先在7月16日領取第一期,至10月16日可領取第二期。他稱,第二期消費券將會為市場注入130億消費力,相信有助在本港經濟復甦進程中,鞏固復甦動力、推進復甦力度。

陳茂波又指出,本港下半年亦有「開心香港」活動,希望市民可以「開心消費、帶動經濟」。被問到今次是否最後一次派發消費券,陳茂波強調每次派發消費券都帶來一定財政開支,政府因為疫情關係、本港經濟較差,希望再一次鞏固復甦動力。他稱,現時見到市面較旺、食肆生意好轉,以往會否派發要視乎當時的社會民生經濟情況,但重申消費券計劃難恒常推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 莊國民強調,只要滿18歲、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新來港人士、或透過不同計劃來港居住升學的人士,在未有永久或意圖離開香港下,就可以獲發。莊國民說,去年有24萬名登記人因提早取走強積金,獲當局發短訊通知不符獲派消費券資格,當中17萬人最後成功覆檢,獲發消費券。他稱,當局目前知道有約2萬人已提早領取強積金,但要再檢視他們是否有登記消費券。

莊國民稱,當局向640萬名已登記人士派發第一期消費券,預計第二期有650萬人合資格領取。他稱,由於登記人士「有入有出」,估算今次透過不同計劃來港、領取半額的合資格人士,與第一期一樣為約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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