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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裔男涉梯間強姦女學生 事主曾表明抗拒 被告稱為朋友相處方式 (17:21)

案發時22歲的巴基斯坦裔男子,前年涉嫌在街上搭訕14歲女學生,之後帶她到屋邨樓梯間強姦。巴裔男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稱,事主遭上下其手時表明抗拒,指這並非朋友相處的方式,被告回應他就是這樣對待朋友,反問「有何不可?」另外,事主期間曾向朋友求救稱有「色狼」,並感到絕望。

控方開案陳辭指,2021年10月22日事主X行經長沙灣邨行人天橋時,被告Iqbal Asif(中文譯音洛阿士)迎面走來,二人目光短暫交接,X便繼續前行。被告掉頭尾隨X,X在長沙灣邨的長凳坐下,被告搭話稱希望與她成為朋友,X答應並跟隨被告前往天台花園。

二人在花園短暫逗留,隨後改往屋邨1樓梯間,聊天時被告謊稱自己17歲。其後他突然躺在X大腿,強行壓著對方摸胸、接吻、咬乳頭及摸私處,被告繼而強姦她和射精。X當時感到十分害怕,想喊救命及早離場,但遭被告大力按住;她另在被告躺在其身上時偷偷拍下照片,和發訊息向朋友求救。

事後被告繼續控制X,並與她到港鐵站,最終被成功說服讓她離開。X同日向朋友哭訴,其中一人通知X母,X母報警處理。警方假扮X約被告外出,被告現身後遭埋伏警員拘捕;警方並在X內褲和私處驗出被告DNA。他於錄影會面中否認指控,起初稱X對他單眼,又帶他到花園,但無到梯間。惟當警員展示閉路電視片段、X的偷拍照等後,被告改為承認曾在X大腿上睡著約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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