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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傭、輸入勞工、學生等來港簽證須申報刑事紀錄 6.19生效 (12:17)

入境處今(24日)宣布,6月19日起申請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等簽證/進入許可時,須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但今次調整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亦不包括現時已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僱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延長期限及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流程。

不過,在6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入境處仍會處理該申請。

早前曾在內地非法行醫判囚3年的內地科學家賀建奎獲批高端人才通行證(高才通),引發社會質疑審批欠嚴謹。政府及後自2月22日要求申請人在電子申請表申報有否刑事定罪紀錄,入境處亦要求已遞交但未獲批的申請人補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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