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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4月有11名警員被捕 保安局:不應因個別個案抹殺整體警員貢獻 (12:27)

署理保安局長卓孝業說,今年1月至4月期間,共有11名正規警務人員被捕,但強調警隊有嚴謹的紀律及制度處理人員的操守和行為。他說,個別人員出現違法違紀的行為,違反警隊的價值觀,但公眾不應因極少數的個別個案,而抹殺整體盡忠職守的警員所付出的努力和貢獻。

卓孝業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警方於2022、2021、2020及2019年全年有各42、37、45及24名警務人員被捕,未有統計當中多少人被定罪及判處罰款、監禁等各種刑罰。他說,警隊管理層一直對所有違法違紀的個案,堅決採取零容忍態度,亦要求警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期間,都必須恪守行為及紀律。

他又提到,警方於2020年5月成立「誠信審核行動小組」,工作目標包括主動調查人員涉嫌嚴重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的行為;及早辨識有潛在風險的工作流程並加以改善等。卓孝業稱,行動小組成立至今已主動審視涉及警隊成員涉嫌違規違紀的個案,除作出「督導責任調查」外,亦不斷檢視現行警務工作流程,優化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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