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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職安健修例 官員偕議員同見記者 冀展示「良政善治實例」 (19:07)

立法會今日通過《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涉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將提高至100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會後與多名議員一同見記者,表示通過修例對於保障職安健踏出重要一步,他稱雖然修例過程經過「起起跌跌」,最終各方為打工仔安全及香港職安健求同存異,感謝代表勞方與資方的議員。

今次立法會通過法案後,政府官員罕有地與議員一同見記者。孫玉菡表示,一眾議員自發與他一同見記者,認為經過多年討論,今日通過修例是「展示新時代良政善治很好的實例」。他指出,修例反映各方可以有不同意見,只要本着社會整體利益、求同存異,就可達成共識。

法案委員會主席陸頌雄表示,審議期間戰戰兢兢,因修例細節曾引起爭議,過程猶如坐「過山車」,但慶幸議員間很快達成共識。「過山車有個特色,有驚絕對無險,一定到站,最後也是開心結果。」他期望不用等待長時間才繼續優化職安健法例,可以在2年檢討期內檢視相關工作。勞聯林振昇形容今次修例是職安健的「里程碑」,認為修例有助增加阻嚇力,盼日後政府加強宣傳職安健。

經民聯主席、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表示,修例過程反映業界非常重視修例,提出務實建議,所以審議過程出現火花,最終成功平衡各方意見、通過修例是來自不易。他強調要做好職安健不應依靠處分,冀勞方、資方、專業人士和政府共同推廣安全文化。

政府去年提出修例,建議針對僱主責任,讓勞工處以「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違例僱主,並由較高層級法院審理,最高罰款由50萬元增至1000萬元。政府其後修訂建議,將部分條款減辣,包括將循簡易程序審訊的罪行檢控時限,由增至1年減為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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