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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控專員否認運用國安法時另有目的 強調不忘初心捍衛法治公義 (12:37)

《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逾兩年,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今(13日)出席活動時,被問及外國傳媒質疑港府藉《港區國安法》而另有目的檢控,楊認為指控「完全失實,毫無根據」,並引述《基本法》指律政司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強調檢控「完全、絕對、從來」不會考慮被告的背景、政治理念或職業,會根據適用的法律及可接納的證供,處理包括涉及國安法的所有案件。

楊美琪指,被告有辯護權利,作為控方有責任在「亳無合理辯解」下證明被告有罪,法庭才接受和判刑;檢控過程中若發現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一定不會隱藏」,會向法庭展示和向被告披露,讓被告得到全面及公平公正審訊。被問及如何在社會和國際傳媒高度關注下,應付面對具挑戰的檢控工作,她提到相關工作面對很多不同挑戰,稱「捍衛法治、秉承公義」是檢控人員的基因及初心,不會改變信念,會公正處理每宗案件及公平對待每名被告,處理案件時不忘初心及爭取公義。她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會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保障每名市民,以大眾利益為依歸。

港台今早在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舉行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啟播禮,出席者包括律政司長林定國、保安局長鄧炳強、廣播處長張國財等。保安局長鄧炳強透露至今拘捕約250人,截至上月底檢控151人。保安局補充指,在有關案件中,71人已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其中29人涉及國安法的罪行而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認為反映《港區國安法》只是針對一小撮人,一般市民不會誤墮法網,而且拘捕及檢控工作認真。被問及若來年開拍《國安法事件簿3》會否擔任主持,鄧指主持相關節目需要有很高「法律修為」,笑言「我無乜修為」,「如果有機會分享無所謂,主持就無咁嘅料去做」。

港台表示,繼去年推出《國安法事件簿》後,下周日(16日)首映、一共9集的《國安法事件簿2》,將會解述本港面對的國安風險,帶出維護國安工作及重要性,並引用真實案例,剖析各條文訂明的罪行,包括國安法首案、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的「唐英傑案」,及被判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賢學思政案」等。節目亦會討論《港區國安法》實施涉及的法律問題,及青少年需要特別注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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