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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助理涉用假安心出行 非法侵入罪成候判 (16:20)

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被指在疫苗通行證措施施行期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他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裁判官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被告把虛假的「安心回家」網頁以真實應用程式的模樣顯示在手機頁面上,必須經連番有意識的動作,絕非「誤打誤撞」,裁定他故意魚目混珠,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判刑,其間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審訊時的抗辯理據為被告黃梓軒在2021年11月1日案發當天身處入境事務大樓大堂,該處歡迎所有人士進入,故不構成「入侵」。況且被告本身為入境處員工,過往一年多使用非正式程式時都能順利進入,而電梯大堂設立的檢查站包括量度體溫、技術支援等,讓被告覺得他即使尚未掃描二維碼亦無不妥,可尋求職員協助。

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時逐一反駁,指政府在措施實施前已在大樓門外張貼告示,指明不論大樓內外均須遵從相關要求。被告並非單純無掃描二維碼,而是使用虛假的網頁,超出進入處所的條件,被告本身為職員這一點,不足以達至豁免。林官同時考慮到被告的犯罪意圖,辯方依賴被告警誡下稱不知道程式為虛假,但此部分沒有經過盤問。

林官續分析,被告使用的「安心回家」與「安心出行」雖然版面相似,然而操作完全不同,例如前者為網頁連結,有「輸入地址」一欄,和容許刪除出行紀錄,被告從官方宣傳及朋友討論之間必然知悉。林官拒絕接納被告的陳述,裁定他由始至終知悉自己不符合進入大樓的條件,並且無合法辯解,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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