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雲南農民來港後涉多次強姦及非禮兩名繼女 判囚22年 (15:31)

來自雲南的47歲農民自5年前,多次性侵兩名當時介乎11至13歲的繼女,包括與妻子在兩名女兒面前赤裸,示範性交、手淫及口交等行為。他早前承認侵犯繼孻女共6項控罪,但否認強姦及非禮繼長女共8罪,受審後被裁定8罪成立,今(27日)在高院就兩案一併判刑。法官不接納被告對事件解釋為兩名繼女對性感到好奇的說法,並指被告應該對未發育乃至發育中的少女有性興趣,判處他監禁22年。

男被告以英文字母L.C.作代號,他與同案女被告L.M.結婚,於2019年10月獲發單程證來港。事主X及Y是被告的繼女,Y較X年長兩歲。

法官判刑時指,心理專家分析被告為人自我及責任感不足,被告自稱性慾平淡,而兩名事主則對性好奇。由於被告不願表述其犯案動機及精神狀況,故專家未能評估他是否孌童,只估計他對於未發育乃至發育中的少女有性興趣。

法官亦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聲稱未能在道德上教好兩名事主而感後悔,冀二人日後生活愉快。

法官續指,被告與兩名事主的年齡相差逾40歲、利用後父角色向事主施加壓力,獲得侵犯的機會,行為有違誠信,並對兩名事主造成心理創傷。其中X事後曾經𠝹手,因學校社工介入而揭發事件,及後X方知原來胞姊一直啞忍著被告侵犯,情緒再受影響。法官考慮刑期整體性,就兩案合計判被告囚22年。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強姦 非禮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