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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極權遊行案12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至5年3個月 官指現場猶如「小型戰場」 (14:49)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多人被控在夏慤道政總外參與暴動。涉及12人的案件中有10人認罪,包括一名時任瑪麗醫院醫生,餘下二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全部人今(25日)一併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斥示威者光天化日下肆意作違法行為,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終判12人入獄4年至5年3個月。

鄭官判刑指,案發當日有逾500人集結在政總外,有被告攜帶對講機、噴漆、索帶等,這些物品均需事前準備,顯示暴動非即場發生,為有預謀行事。若指他們無參與破壞,說法「脫離現實」、「自欺欺人」。示威者期間架設路障,又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及以長棍等硬物刺水馬,公然和惡意地挑戰政府,並透過協調和溝通此起彼落地發動攻勢,具一定程度的訓練。

鄭官續指,現場猶如「小型戰場」,交通完全切斷,市民不能如常穿梭於不同地點之間。雖然暴動只歷時約半小時,惟只因警方及時從政總衝出制服各人,否則造成的破壞會更大,而事件引致的公共開支亦增加。鄭官提到眾被告案發時分別戴上防切割手套、手持行山杖等,他們非單純身處在場以壯大聲勢,參與程度非同一事件中最低。

鄭官考慮案情嚴重性後,以監禁5年4個月為各被告的量刑起點,不認罪的馮嘉文和陳海蓬在審訊時同意部分案情,分別判囚5年3個及5年兩個半月。歐陽志堅、張馨文、譚宇權、林昊生及註冊醫生謝達志各囚4年;古家華、李德軒、陳澍峰和林耀俊各囚4年2個月;邱偉濤判入獄4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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