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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包圍警隊大興基地認非法集結 求情稱接物資後不懂反應 官質疑「但識放落背囊?」 (17:58)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網民號召10月30日包圍屯門大興行動基地,事後多人被捕。涉及13人的案件,其中3人承認非法集結罪,今(24日)在區院求情。辯方表示,案發時14歲少年出於好奇及無大人看管,才前往其住宅附近的案發現場,身上物資是從他人派發所得,但遭法官質疑少年「唔識點反應,但識放落背囊?」3名被告還押至4月13日判刑,期間法庭為該名少年索取勞教及教導所報告。

今日求情被告為何明軒(29歲,導師)、陳家朗(22歲,學生)及17歲少年(案發時14歲)。案情指,當晚約8時50分,約200名示威者在大興行動基地集結,有人呼叫針對警方的侮辱性質口號,及以雷射光束照射警員。警方呼籲眾人離去不果後,展開驅散並當場截獲3名被告。

何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案情沒有提及何的行為及逗留時間,並解釋他無及早認罪是為了安排學生予其他導師,冀法庭考慮屬同一事件的案例後,量刑少於12個月。惟法官謝沈智慧認為,案例並未考慮示威者是衝警方而來的因素,並指不接納事件是突然發生,因為事源於有人網上號召。

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指當日聚集200人中只有一部分人積極參與,無證據顯示陳有何行為或有否帶領號召,法官表示,陳留守現場已與積極份子同罪,陳的行為不構成加刑因素,但不等於可以減刑。辯方為17歲少年求情指,他案發時14歲多,身上裝備非自己購買,事後從中華廚藝學院退學以面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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