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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涉七一金鐘衝突認暴動候判 官指現場有「極度暴力勇武派」似曾受軍訓 (17:26)

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於金鐘一帶聚集,多人與警方發生衝突,9男當場被捕。警方事隔近三年起訴9人參與暴動,其中5人今日(23日)在區院認罪。法官李慶年觀看現場片段時,指出一名站在案發時17歲被告身旁的灰衫男,形容對方是他所關注的極度暴力勇武派,「好似推緊青年出去」,又配備對講機,似是受過軍事訓練。法官聽畢求情後,將判刑押後至4月17日,其間各被告須還押。

被告為學生黎穎豪(現年20歲,下同)、學生陳景行(21歲)、遊戲中心職員陳俊僑(21歲)、室內設計師黃家祈(30歲)及廚師何宇軒(29歲)。黎另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獲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指,當日暴動嚴重性介乎低至中低程度,因為不涉縱火及警方無使用催淚彈。黎的代表律師指,黎未滿21歲,適宜索取教導所報告。陳俊僑的代表律師指,他年齡超出教導所的限制,冀能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惟法官表明一般暴動案中,只有未成年被告才會考慮判勞教中心。最終法官應辯方要求,索取相關報告。

案情指,2019年有人網上呼籲,利用群眾集結,以中斷同年7月1日灣仔金紫荊廣場的升旗儀式。當日自早上5時許,約200至300人於金鐘演藝道與龍匯道交界聚集,與警方對峙,何站在示威群眾當中。

及至早上7時許,警方開始推進驅散示威者,雙方發生肢體及激烈衝突。黎持兩傘站在前排,向後退時揮動雙手、黃向警方投擲水樽,其後走近及接走另一名示威者一起撤退,以及陳景行曾站在前排,手指向警方。最後5名被告當場被捕,黎警誡下稱只是想表達訴求,陳俊僑則稱無衝擊,無做犯法事,只是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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