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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罪脫 官指大樓門外獨缺被告所須二維碼 (17:12)

入境事務主任前年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他否認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後受審,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出,當日大樓門外張貼不同樓層的二維碼圖,卻不包括大樓地下及被告的辦公室。考慮「安心出行」原意為追蹤確診者,被告不會胡亂掃描不關事的二維碼,就是否侵入物業存有疑點,因而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2021年11月1日,大樓內升降機大堂前站崗的職員,發現被告陳國飛(34歲)出示的「安心出行」二維碼,疑為相簿中的截圖。

裁判官何慧嫻裁決時指,控方需指證被告進入大樓時沒有掃描二維碼,即觸犯侵入物業的罪行。被告明顯進入大樓時沒有掃描過二維碼,惟他的辦公室位於大樓24樓,而大樓門外張貼的二維碼圖,僅對應2至9樓及18至23樓。

裁判官續指,讓被告掃描其他二維碼以進入辦公室,做法不合邏輯。而且進入24樓另有安排,相關二維碼圖張貼於升降機附近,並到達樓層後才過檢查站。雖然被告行為可疑,但是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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