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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屯元天停電影響市民入稟索償逾6500元 中電申剔除申索被拒 (13:31)

去年元朗朗屏港鐵站附近一條中電電纜橋起火,導致天水圍、元朗及屯門一度大規模停電。有市民稱事件導致其冰箱內的大量食品變壞,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中電索償逾6500元,中電一方則指對方無理纏繞,申請剔除申索。審裁官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本申索仍有可爭拗之處,拒絕剔除申索,並押後至8月28日再訊,待雙方準備進一步陳辭。

申索人為Lo Po Sang,被告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索書指,2022年6月21日中電沒有在合理時間恢復供電,停電約15小時,令他所購買的食品,包括10樽1.5公斤鮮奶、12個牛油果、1隻松葉蟹等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被告的申請理據主要為申索人未能提供單據證明食物購買的日期,亦無證據顯示事件發生時食物放在冰箱中。

審裁官就申請裁決時引述中電的調查報告,指起火原因與電力裝置過熱有關,導致螢光燈起火,蔓延至旁邊高壓電纜。惟法庭不肯定被告在事故發生前有否作風險評估、更換老化零件等恆常保養和預防措施。審裁官指,被告作為該區唯一電力供應商,無疑為居民的生活帶來一定影響,不能完全排除其有謹慎責任。

審裁官同意被告不會預知事故發生,且食品變壞與事故無直接關係,但根據常理,涉案鮮奶、乳酪、雪糕等奶類製品在無冷凍的情況下,最多存放12小時,故剔除理據非顯然易見。審裁官亦提到,放置上述食品的單位並非由原告持有,究竟他是否食品的擁有人,此部分應在審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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