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廉署起訴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 涉詐騙租津逾72萬元 (16:15)

廉署落案起訴1名港大副教授,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她被控1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後日(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被告李雪菁,54歲,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涉嫌於2019年10月29日至前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個物業。在該段期間,被告1名友人獨居於用以申請租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

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首次就一個她租用的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她其後每2年重新提交1次申請。在申請自行租屋津貼時,申請人須申報同意遵守批出津貼的規則及規例,包括入住規則。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港大 盜竊罪 廉政公署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