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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中介招攬市民以虛假文件提早取回強積金再抽佣 警拘12人涉630萬元 (13:25)

有財務中介公司誘使市民訛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而提早取回強積金,並從中收取至少一成佣金圖利,涉及34宗強積金退回申請及超過630萬退款。警方周一(20日)起一連兩日展開代號「常影」行動,以「行使虛假文書」罪拘捕12人,包括一名財務公司負責人及11名申請人。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拘捕11男1女,年齡介乎34至60歲,包括58歲姓李的財務公司職員負責。被捕人分別報稱為廚師、建築工人、運輸工人、巴士司機、銀行職員及無業人士等,他們被捕後聲稱因經濟困難而參與計劃,提早取出強積金供款。警方亦檢獲兩部電腦、大量強積金文件及超過47萬現金等,警方相信李為案中骨幹。

警方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督察嚴思浩表示,警方去年接獲一個強積金受託公司的報案,指2021年1月至去年4月期間,收到共34宗涉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強積金退回申請,申請人均有提供疑由本地醫院發出的證明書。公司遂批出其中30個申請,並退回共超過630萬的供款,惟其後發現相關證明書內容及樣式相似,懷疑偽造。警方發現,34宗強積金退回申請經由同一財務中介公司提出申請。據了解,最大強積金供款金額涉逾100萬元,而涉案財務中介公司經營已超過十年,惟何時參與犯罪活動仍需調查確定。

調查期間,警方揭發財務中介公司委託中間人招攬申請人,並隨機打電話誘使申請人提早取回強積金。申請人簽署申請表作出虛假聲明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中介人或公司再偽造醫院證明書,並連同申請表交到強積金受託公司,當申請人取回強積金供款後,需繳交供款的10至20%作為中介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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