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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童樂居女員工認虐6名幼童還押候判 案情指曾強行餵食、掌摑、推向石屎牆 (19:02)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有6名被告轉介至區域法院後,將部分控罪轉回裁判法院處理。案發時28歲女員工涉虐待及襲擊6名幼童,包括強行餵食,以腳夾住幼童掌摑,用膠蓋拍打及推幼童撞向石屎牆等,被控6項虐兒罪,她今(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認為,本案涉及多項控罪,下令先索取背景報告,將被告收押至4月17日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郭愛萍(現年30歲)的父親患糖尿病、腎功能衰退,並領取傷殘津貼,其母親從事勞動工作。被告獲親友和教會傳道人撰寫共32封求情信,辯方指被告初犯、常做義工,受害幼童幸好沒受重傷,望法庭視本案為單一事件而輕判。

根據同意案情,被告在都大進修學院取得高級文憑後,自2018年4月在童樂居當幼兒工作員。她被指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虐待6名幼童。其中2歲男童Z坐在桌前進食時站立和跳起,被告使力戳Z的左臂並屢次拍打其臉,令他大哭。被告又拉起Z及把他擲向椅子和地墊。

當被告見2歲女童S排隊期間推其他幼童,她打S的頭和推跌她;跪下的S遭被告指着時迅速爬走,但被告扯其衣服拉倒她,S掙扎不果,遭被告夾在大腿之間掌摑多次,致她痛哭。及後,被告毛巾鞭打1歲男童P的頭和面部,從椅子拉P落地令他哭泣。被告亦強行張開P口部、推他頭部以餵食。

另外,1歲女童AB玩耍時遭被告推胸口,撞向石屎牆,被告更以膠蓋拍打AB。被告又在廁所內,於2歲女童M坐在便盤時,踢打M令她仰後撞倒石屎牆。而當睡房內一名身分不詳幼童在床上拍手,被告打其面部及為其戴上眼罩,幼童欲除掉時再被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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