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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組軍隊抗政權煽動顛覆罪成囚5年 格鬥教練申刑期上訴 (17:22)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格鬥教練,涉在網上鼓吹練武,組軍隊對抗政權,他及其女助理被捕,兩人家中各搜出弩、劍等武器。男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於區院被判囚5年。他不服判刑,上周四(21日)就案件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

申請人黃德強(59歲) 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安排聆訊日期。

翻查資料,原審法官練錦鴻於今年2月24日判刑時指,黃屬「情節嚴重」一例,由於國安法控罪設最低刑期,他未獲認罪後的全數三分一減刑,僅減刑一成,判囚5年。同案女被告張文芝(62歲)承認同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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