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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指戴耀廷明知意見分歧仍提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批過程不民主感難受 (12:34)

「35+」初選案今(20日)踏入第28天審訊。區諾軒供稱,初選參加者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分歧,戴耀廷卻「側埋一邊」,不斷撰文提倡否決權和「攬炒十步」,在組織工作而言有問題。法官陳慶偉一度總結,35+初選看來是促進民主的計劃,但戴耀廷將計劃引向一個特定方向,無視參加者表達的意見,行為並不民主(Tai was acting undemocratic),問區諾軒是否同意。區表示要謹慎回答,法官遂下令休庭。

區休庭後回答指,戴曾在記者會上強調組織者沒有「偏埋一邊」,但區至今都對新東文件列明「會運用」否決權「感到好費解」。他反問,如果戴目睹與會者的矛盾,又建議「會積極運用」字句,戴何出此舉?區續稱,雖然他無出席新西會議,但還押期間收到會議文字謄本,他批評過程「有唔民主地方」,直言「我覺得好難受」,而戴只簡單向他交代該次會議。

今早由被告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控方證人區諾軒。辯方首先就立會功能組別發問,表示即使民主派的功能組別參選人當選,他們未必跟隨初選目標去投票。區表示,這是戴耀廷關心的問題,他自己則主張不必綑綁別人當選後的工作,至於功能組別議員按界別利益去投票,屬一直存在的現象。

辯方提出,戴耀廷將立會過半形容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此說法有瑕疵(flawed)。區回應指,在2020年3月的初選記者會上,戴尚未說清楚運用否決權的事項,僅說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戴耀廷的盲點係佢無睇到功能組別的人,真正諗緊咩嘢」。法官李運騰遂問,初選計劃的前設,在於民主派會以整體名義投票,這是否參加者的共同願景?區表示大家的願景並不同。

區強調,後期的初選協調會議上,參加者就否決權和戴耀廷的文章出現分歧,但戴發布文章之前,「我覺得一個好大的問題,就係佢從來無搵我地啲組織者去傾」,包括「真攬炒十步」文章。區表示,最初覺得別人撰文是「文責自負」,但戴見到各人的意見不同,仍然不斷撰文提倡否決權,「我認為係組織工作上面,係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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