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隱瞞欠債詐騙「遮仔會」貸款 前警長准保釋候審 (17:25)

時任警長涉嫌先後訛稱沒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虛報貸款每月所需還款額,詐騙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共逾76萬元貸款,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揭發事件。時任警長日前遭落案起訴,被控4項欺詐罪,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被告聘請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曾慶東遂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外出,並不得離港。

被告羅志民為時任警長(現年50歲),他目前報稱保安員。首3項欺詐罪指稱,被告於2017年8月10日至2020年1月22日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訛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借貸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被告批出三筆貸款,分別為168,000元、172,080元及201,024元,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或可能會蒙受不利。

第4項欺詐罪則指,被告於2020年10月22日至27日間藉作欺騙,即向儲蓄互助社訛稱,就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借貸,每月總供款4,800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被告批出一筆222,000元的貸款,導致被告得益或儲蓄互助社蒙受不利。

廉署早前指,被告於三份貸款申請書向儲蓄互助社訛稱他沒有貸款,但當時他仍欠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數十萬元。被告申請第四筆貸款時,在申請書少報每月須向另兩間銀行及該財務機構償還數萬元的貸款金額。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詐騙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