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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捅死胞弟 母稱被告較事主更孝順 被告妻稱兩兄弟三度爭拗水電費 (17:23)

年屆六旬的兩兄弟疑因攤分水電費而起爭拗,兄長涉用生果刀捅死胞弟一案,今(16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讀出兩兄弟母親的供辭,她指事主的兩名兒子於多年前已申請入住葵涌區一公屋單位,但事主堅持不搬走,以防被人「霸屋」。她形容被告脾氣溫馴,願侍奉母親,相反事主對她欠缺關懷,回家後總躲進睡房內,漠視母親。

被告卜水強(現年65歲)被控於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謀殺事主卜偉根(死時60歲)。

根據兩兄弟母親、姚劉敬口供,她丈夫於60年代從內地偷渡來港,1979年購入涉案旺角唐樓單位,其後她移居香港。她不記得被告與事主何時來港定居,但被告是遲過事主來港。

姚的供辭續指,案發當晚,被告質問事主為何他房間無電力供應,事主回答無付錢就無電,被告斥以往事主一家居於旺角住宅時,他都負擔一半水電費用。姚對於被告入獄感到心碎,又指不關心事主狀況,因為對此無能為力。

被告妻子黃偉岸的口供則指,2019年3月起,她與被告、事主及家婆同住,她記憶中被告與事主就攤分水電費,共有三次爭拗。其中一次,事主不滿平均攤分水電費的做法,被告斥事主「無人性」連母親都要計。

事主妻子卜映華供稱,被告及事主關係一般,案發時她身處其葵涌住宅,接到事主致電吩咐她「得閒交埋水電費」,期間事主語氣平靜及沒有聽到有人爭吵。

惟辯方質疑卜隱暪事實,因為她庭上作供與先前口供有出入,包括口供指「兩人近年就錢銀有爭執」、「隨即背景有被告及事主的爭吵聲」,卜堅稱庭上所說是事實。卜另指,她家翁有立遺囑,事主擁有涉案單位的部分業權,故他搬走與否屬個人選擇,並否認事主因怕被人霸佔房間才不願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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