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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邨藏屍案被告另涉綁架、襲擊及恐嚇前女友 認罪候判 (17:00)

因將軍澳寶林邨謀殺案而被判終身監禁的五旬無業男,在殺人前被揭發涉帶軍刀及綁架前女友回家,事敗後向女方發送死亡威脅訊息,包括在某天指「我又係啲脾氣出事,大鑊過你嗰單好多」、「我得返一條死路行」並揚言要斬殺她「你一定要陪我死」。該無業男今(14日)在區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管有攻擊性武器、綁架、盜竊,及兩項刑事恐嚇,還押至下月12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羅偉文(50歲)於2006年結識事主羅慧詩,2人拍拖及育有一子。2018年,兩人關係轉差,事主攜子投靠親戚。2019年1月28日,被告從黃大仙慈樂邨後巷出現,箍事主頸,對她拳打腳踢,其後拿出10厘米長的連刀套軍刀,但推撞間失手跌在地上。

事主跑入屋邨保安亭求救,但遭被告拉出保安亭,其後被拖上一輛的士,乘車前往沙田坳邨。事主在的士內嘗試叫救命,但被告捂住她嘴。的士到達後,被告將事主拖出的士並帶返其和田樓住宅。當事主抓住欄杆時,被告打她令她鬆手,事主企圖報警時亦被搶走手機。

事主被拖行至樓層走廊時,不斷求救及按鄰居門鐘,有鄰居走出來從後箍住被告,事主才得易脫身。及後被告逃跑,並於同年3月11日至17日期間,多次向事主發送死亡威脅訊息,包括「我一定攞通水淋……你毀容為止,到時我就睇你條仔仲要唔要你」、「我好快會搵到去安全屋度搵你」、「只要你有一日無咁好彩你就肯定X街呀。我實會等你」等。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當日找事主要求復合,他飲了酒,行為可能較粗暴。至於涉案死亡威脅信息,被告稱因為事主沒有按協定帶兒子與他見面,才想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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