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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坐電動三輪車墮地亡 外公獲判緩刑哭聲不斷 官信會引以為鑑 (13:21)

長洲一名5歲女童去年1月乘坐由外公駕駛的電動三輪車時墮地身亡,涉事外公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故意忽略罪等罪,他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全部3罪,裁判官就疏忽照顧兒童罪判處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8個月,餘下兩項交通傳票共罰款6000元,以及取消駕駛資格1年。被告聞判其間一直哭泣。

辯方呈上事主父母等求情信,指他們無怪責被告梁日華(57歲、報稱管工),冀法庭輕判,讓他重新振作。辯方又指,事主是被告的精神支柱,事發後他患上創傷後壓力症,無一刻不自責,承諾盡所能保護餘下兩名在世的外孫女。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引述被告家人求情指,他與外孫女感情深厚,本案「毫無疑問是悲劇」,被告因疏忽鑄成大錯,留下不能磨滅的烙印,相信他會引以為鑑。

案情指,被告從淘寶購買機械零件組裝電動三輪車運送貨物。去年1月16日近中午時分,被告駕三輪車至家門搬貨,5歲事主和她妹妹坐在後方。被告叮囑兩名外孫女留在座位上,未幾他聽到「嘭」一聲巨響,折返後看到事主躺在地上,頭部明顯受傷。事主其後被送往長洲醫院,經急救同日宣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發現涉案車輛未向運輸署登記,亦無購買第三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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