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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足代表陳肇鈞涉恐嚇女友求復合 官准保釋期間離港比賽 (14:41)

香港男子足球代表隊成員陳肇鈞涉嫌出言恐嚇女友,要求對方跟他復合。陳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今(13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4月11日,並批准他期間以5000元擔保,除需短暫到外地參賽外,其餘日子均不得離境。

被告陳肇鈞(30歲,報稱足球員)被控於2023年3月12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108號至120號寶榮大廈某室威脅范姓女子會作出違法行為,即危害其人身安全和工作,意圖導致范作出她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即與被告修復關係。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裁判官聽罷陳辭後批准被告以現金擔保,要求他每周向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此外,除3月末至4月初外,他其餘日子不得離港。被告回應:「明白,多謝法官。」據了解,被告將於批准離港期間,到馬來西亞參與足球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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