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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控鍾劍華誹謗 雙方和解 官令永久終止聆訊 (11:57)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2018年撰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和「小桃園飯局」等,翌年被網媒「立場新聞」轉載,梁振英其後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和「立場」誹謗,原定今年8月開審。鍾劍華上周在facebook發表「澄清啟事」撤回涉事文章,並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梁振英接受澄清及撤銷民事訴訟。高院法官歐陽桂如今天(13日)因應梁一方申請,指梁和鍾達成和解,而「立場」早前已沒法律代表等,遂下令永久終止聆訊。

原告為梁振英,被告依次為鍾劍華,以及營運「立場新聞」的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高院今日開庭處理梁與「立場」公司之間的訴訟,惟「立場」沒有律師代表出席聆訊。梁振英一方表示,與鍾劍華簽署同意傳票及和解,並公布澄清啟事;就「立場」的訴訟申請無限期押後。

法官指出,案件原本排期於今年8月7日開審,預料15日審期,鍾劍華和梁振英已經和解,「立場」自去年中沒有律師代表,加上公司不再運作,其董事全部辭任。法官提到,公司董事之一的鍾沛權於2021年辭去「立場新聞」總編輯,另一董事蔡東豪被警方通緝。法官考慮到上述因素,而且涉事文章下架,故此決定永久終止聆訊,撤銷審訊,亦不就是次聆訊作出訟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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