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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區諾軒稱「初心」只為集中民主派選票 「無為意」部分主張違法 (18:44)

「35+」初選案審訊今午(10日)繼續。法官問控方證人區諾軒,有否認同將否決財政預算案的主張,綑綁在35+公民投票計劃之內。區坦言「我終歸無反對到𠵱樣嘢」,因為當時《港區國安法》尚未立法,「我的確無為意到,當時候𠵱一啲主張係會觸犯法律」。法官陳慶偉一度總結,區舉辦初選的「初心」,從狹義而說是爭取民主派立會過半,而戴耀廷有不一樣的初心。

代表黃碧雲和林卓廷的辯方大律師沈士文今午盤問區諾軒,沈表示「35+」目標涉及不同界線,其中一個版本是協調民主派出選名單,以免浪費選票,與取得立會過半後的事情無關。區形容這個說法是其「初心」,又指初選參加者要支持「五大訴求」是環境使然,不過由於民主派光譜廣闊,各人無法得出有效的策略達致五大訴求。

區諾軒自言與戴耀廷有立場差異,指對方著重運用立法會憲制權力,他則負責民主派協調工作。沈士文在庭上展示初選協議文件,指9項初選條款「反映你的初心,而不是戴耀廷的初心」。區回應「我能夠講,無違反我初心」。被問到參加者會否理解初選只是關於立會過半,區表示要視乎他們接收的信息,「你話早期的信息,或者份文件的信息,固然仍在我初心之中」,庭上多人發笑。

區諾軒表示,各人早期不太關心否決財案,直至2020年5月,初選協調會議出現「風向轉變」,例如新界東會議上曾討論否決權。法官李運騰關注,從初選時序來看,行使否決權是否戴耀廷的一貫(consistent)主張。區表示不應該這樣形容,應以「evolvement」(演進)形容,因為戴的文章論述有演進。區舉例指,戴於2019年12月的文章僅提出運用憲制權力的可能性,至2020年3月,其論述已經談及要特首下台。審訊下周二(14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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