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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控方以911類比海外倡港獨行動問應否規管 鍾沛權指若不涉暴力就屬言論自由 (14:19)

「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10日)於區院進入第39天審訊。控方續針對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文章提問,質疑文中對國安法管轄外國人言行的批評有欠公允,並以美國911襲擊類比在境外提倡港獨,指若有在境外策劃劫機,「呢個要唔要管呢?係咪危害國家安全呢?」前總編輯鍾沛權則重申,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是不涉提倡暴力,若純粹在外地提倡分離主義,則屬言論自由。

控方針對立場17篇文章提控,並在盤問鍾沛權時,新增檢控範圍外、由區家麟撰寫的9篇文章,當中〈【惡法日誌】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一文,形容國安法「霸道」、「連外國人在外國的言行也要管轄,自以為是宇宙大王」。控方反問「外國人喺香港或外地煽動港獨要唔要管呢?」鍾沛權則答,若止於發言支持港獨,沒提出非法或暴力手段,過去香港一直容許提倡港獨。

控方續指,「唔好講到港獨咁極端」,並以911襲擊為例,若飛機未進入境內,收到信息指示劫機,「都未去到(支持)獨立嘅地步,係挑釁你國家」,應否受國安法規管。鍾強調「人命係最重要嘅原則」,但純粹提倡政治主張而不涉暴力,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控方續根據檢控基礎之一,區家麟撰寫的〈災難現場〉文章提問,指文中將《蘋果日報》高層被捕描述為「國安警察把利劍指向記者」,但該五名高層最終認罪,反映警方的指控「未必係無的放矢」,但文章「一面倒」批評警方。鍾沛權反駁,「呢啲唔係叫一面倒」,而是每人基於個人判斷交代其意見,至於警方指控是否屬實,他則認為是「觀點與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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