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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29歲職員認4項虐兒罪 求情稱「成間中心本身有病」受氣氛影響犯案 (17:05)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24名被告轉介至區域法院後,其中6人的部分控罪轉回裁判法院處理,今(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一名29歲女子承認4項虐兒罪,案情包括推倒一名兩歲大男童,令他從沙發從後墮地滾動半圈。辯方求情指,當時童樂居「成間中心本身有病」,被告受院舍氣氛影響犯案。案件押後3月2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另外5名被告陳綺雯(49歲)、馮凱琍(25歲)、鄧美欣(25歲)、盧敏兒(53歲)、郭愛萍(28歲)則分別押後3月21日、3月29日及4月14日再訊,待索取法律意見、與控方磋商等。5人分別被控共36條虐兒罪,其中共8項控罪將繼續在區院處理,各人續保釋候訊。

趙運紅(現年29歲)則承認4項虐兒罪,另外一項控罪將在區院處理。案情指,她在前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6度襲擊4名2至3歲的幼童,包括用毛巾大力捽兩歲女童W的臉,令她大聲哭喊,再將她甩向地,又大力拉扯3歲女童I的頭髮,令她從後墮地;被告亦兩度襲擊兩歲的男童B,在6名兒童面前,雙手掹力推B,令他仆前跌地,撞到其他兒童,又用雙腳夾緊B及拉扯其頭髮,令他哭喊和掙扎,再以尿片打他的臉,B則用手掩面和捽眼。

辯方求情指,被告家人及長輩撰求情信,描述她有愛心,立志成為幼兒工作者,犯案令家人感詑異。被告當時未能負荷工作量,受院舍的氣氛影響犯案,至今無法原諒自己;被告剛懷孕及結婚,母親有長期病患,父親則剛確診大腸癌,案件令家中頓失經濟支柱。求情時,被告母親在庭上嚎啕大哭,被告則低頭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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