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北角車禍八旬司機戴助聽器出庭 准保釋須交出車牌 (11:35)

八旬男司機前日駕駛的士沿炮台山道落斜時,懷疑失控衝前,兩名正在橫過馬路的途人因而被撞至重傷。警方控告司機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今(7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並當庭交出車牌,裁判官告誡他候訊期間切勿駕駛任何類型車輛。

被告倪蔡儂(85歲)被控於2023年3月5日,在港島北角炮台山道(北行)與英皇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LF8685的的士,引致成譚雅及朱双麗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今需助聽器輔助,書記宣讀控罪時他表示「明白」。控方申請押後案件10周,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表明希望法庭施加較嚴格的條件。裁判官考慮後批准他擔保,另要求他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等。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