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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撤回涉事文章並支付10萬元和解金 (15:23)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於2018年發表文章,內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及「小桃園飯局」等,網媒「立場新聞」轉載該文章,梁振英及後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和立場新聞誹謗,案件原本排期今年8月開審。鍾劍華今於facebook上載澄清啟事,表示將涉事文章撤回,並「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與2012年2月之小桃園飯局及2013年8月之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之論點」,亦會向梁振英支付10萬和解金。

身在北京開兩會的梁振英於facebook發帖文稱,近日鍾劍華通過律師表示,願意公開聲明指文章引述的時間和人物等基本事實有誤,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並聲明將涉事文章撤回,他確認代表律師已收到和解金及訟費賠償。

鍾劍華在澄清啟示稱,梁振英接受他的澄清,經雙方同意後,針對他的民事訴訟已撤銷。

鍾劍華於2018年於其社交平台發表一篇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當中提及2012年梁振英當選特首後不久便發生「小桃園飯局」事件,即梁競選團隊被指出席有「江湖背景人士」在場的飯局,文中又提及翌年梁振英以特首身份到天水圍出席諮詢會,場外發生疑涉「江湖人士」毆打示威者的事件,文章被立場新聞轉載。鍾劍華今日於澄清啟事中承認,小桃園飯局發生時間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前,而非梁當選後,他又承認,文章未有提及在2013年天水圍事件後,當時特區政府曾作出數次聲明反對暴力。

鍾劍華說,他在涉事文章中多次提及梁振英與其作為特首的身分,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的管治團隊是在梁成為特首後參與飯局,也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為黑社會成員或與黑社會有關係,雙方經律師調解後,就文章可能造成誤解的論點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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