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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以1000元賄銀行客戶經理 廉署拘六旬漢 (18:55)

廉署今(1日)落案起訴一名銀行顧客,涉嫌向滙豐銀行一名客戶經理提供1000元賄款,以協助他贖回其單位信託基金,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周四(2日)將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事發在前年1月22日,60歲的被告鍾嵩到滙豐銀行位於上水的一間分行,欲贖回他在該銀行所持有的單位信託基金。負責接待他的客戶經理要求被告按照銀行指引,出示其身分證或護照核實身分,惟被告並無帶備有關證件,遂涉向客戶經理提供1000元,以協助贖回他所持有的單位信託基金。該客戶經理拒絕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滙豐銀行報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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