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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0年前起多次非禮胞妹 22歲男認4罪還押候判 (15:00)

18歲中六女生去年向同學透露,她在10年前遭當時11歲的胞兄非禮及要求她口交,其表哥亦在9年前非禮她。現年22歲的胞兄及表哥各被控非禮等共8罪,胞兄今(3月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還押至本月22日判刑以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其表哥則獲准保釋待29日再訊,以考慮答辯意向。案情指,胞兄被捕時在警誡下稱「我有做過,但呀妹自願」,他亦曾提供金錢換取觸摸胞妹私處,對方「欣然接受」。

事主胞兄W.M.P.(現年22歲,專上學院電子工程學徒)承認1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猥褻侵犯16歲以下的兒童罪,控罪日期橫跨2013至16年;表哥H.Y.L.(23歲,貨倉工人)則被控於2014至19年,干犯4項猥褻侵犯罪。

案情指,在2013至14年,當時約11歲的被告觸摸8歲事主的胸部及私處。其後在2015至16年,兩兄妹獨留在家中,被告兩度邀請當時約12歲事主一起洗澡,並要求事主跪下,將陽具放進其嘴內,事主沒有反抗;事主亦曾主動為被告手淫,被告沒有拒絕並有勃起。事主去年向同學揭發事件。

辯方求情指,事主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稱已原諒他,冀法庭予機會被告「做返個好哥哥」。被告及父母亦撰求情信,指本案令被告「眾叛親離、有家歸不得」,亦因壓力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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