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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上留言指殉職女警「抵死」 前警員煽動罪成 (17:02)

水警總督察(追授)林婉儀去年9月25日追截走私船時墮海,兩日後證實殉職。時任男警涉在警方facebook留言稱「抵死」,否認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受審,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評被告留言涼薄、狠毒,指他與死者互不相識,卻對她語帶譏諷,又以「狗官」形容警官,明顯對警方懷有憎恨和藐視,裁定他罪成。案件押後本周六(3月4日)求情,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崔駿民(26歲)案發時駐守馬鞍山軍裝巡邏小隊,後來離職。他否認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Facebook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香官在判辭中總結被告留言的意圖,認為他表達林婉儀的死是應得的,言詞狠毒,「對這名克盡己任的警官遇害表達欣喜」,批評被告與林互不相識,卻對她語帶譏諷,並使用「『狗』這種畜牲來形容警官」,明顯對警官懷有憎恨及藐視,對警隊充滿仇恨和不滿。

香官續指,被告在留言透露警隊屍體處理程序,顯示自己是警隊一員,來加強自己的說服力和影響力,顯示他了解警隊內部,即警官都是「狗官」,林婉儀的死「是應該的」,並希望警官死光、被人仇恨。他又刻意選擇在警察Facebook專頁這個公開平台發言,「肯定並非只抒發己見,而是刻意藐視警隊,令人相信警隊內充斥狗官」,明顯具有煽動意圖。

判辭亦指被告自辯的供辭不合情理、穿鑿附會,例如他供稱為林婉儀感到難過,不符他透過留言指「好呀好呀,咁一定死咗」所表達的情緒,「看不到講呢啲狠毒嘅說話,如何能幫他抒發情緒」;被告作為警員應明白其職責,而林執勤時死亡,他卻只指責林的上級,而「從沒表達責怪直接害死林督察的走私不法份子」。

香官亦觀察被告作供時「牛頭不對馬嘴」,每當未能解釋留言的原因是,便推說是覆述他人,或講反話、「發䀲氣」來蒙混過關,故確信他並非說真話。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警方Facebook留言稱:「水記女幫辦應該死咗喇」、「抵死」;並轉載有關林婉儀的新聞稱:「希望有得認魚啦」、「狗官死一個點夠」等;被告早前出庭自辯,指警方部署不當導致女督察死亡,為她感到不值,故發晦氣「講反話」宣泄情緒,形容是「愛之深,責之切」,重申沒詆毁女督察的用意,亦沒料到因此被起訴,當時被告亦稱若案件還他清白,他欲繼續任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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