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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收親戚50萬元調查收債資料 今罪成還押待求情及判刑 (13:04)

時任東區刑事調查隊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元,作為向親戚所認識的商人調查收債資料的報酬,遭廉署起訴。男警長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兩罪,今(2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陳永豪指,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收取支票,亦向同僚查詢事件,裁定他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18日聽取求情及預料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要還押。

被告李鴻發(現年52歲)在另案承認欺詐等罪,被判社會服務令,早前已被革職。本案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被告身為警務處警長,2019年7月5日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或報酬等,作為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調查收債的誘因或報酬。被告另被控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則指,他身為訂明人員未經許可從麥接受50萬元。

被告的長兄早前作供指,妻子胞弟麥智元稱其拍擋因生意金錢糾紛被騷擾,惟報警不受理,故欲向被告了解並着對方幫助麥。而另一名負責處理非法收數的時任警長則供稱,被告曾向他提供涉案追債情報。

法官今裁決指,根據相關WhatsApp信息,黃君游和麥智元希望被告協助,介入警方調查黃君游遭人滋擾。被告收取了麥智元於同年4月25日開出50萬元的支票,亦向同僚查詢黃的事件,案發時為公職人員的被告並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收取款項。

廉署發言人指,署方一直與警方緊密合作,定期為各級警務人員提供誠信培訓,提醒他們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切勿濫用職權、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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