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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子認500元賄考牌官囚半年 官指早備利市明顯「有備而來」 (18:19)

26歲男子在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中犯錯撞上路邊,遂掏出500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換取考試及格,被廉署控告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告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斥他膽大包天、目無法紀,而且屬有備而來犯案,法庭需向公眾傳遞正確訊息,終判被告入獄半年。

被告巴宇恒承認的案情指,去年11月29日他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並犯下嚴重錯誤導致車輛撞上路邊。被告得知考試不及格後,向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現金利市,圖換取及格成績。該考牌主任試後即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人員當場拘捕被告。

裁判官指,被告能隨手拿取利市賄賂考牌官,明顯是有備而來,並非情急之下犯法。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破壞本港廉潔風氣,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須即時入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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