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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控方引羅冠聰文章逐句提問質疑評論事實混淆 鍾沛權指文章具事實基礎 (13:59)

「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23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35天審訊,控方針對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評論35+初選案的立場博客,質疑羅冠聰將評論和事實「撈埋一齊」,並「將意見加諸喺讀者上面」,而文中批評中共濫權、法庭「隻手遮天」,則令人憎恨中央及司法。前總編輯鍾沛權不同意,重申他判斷文章有事實基礎,若有人認定讀者非理性、易受誤導,要事先審查言言論,「呢樣嘢喺我心目中係唔會接受」。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首先圍繞初選案的背景,指案件提堂時,法庭「直踩」至凌晨,盡快處理案件,而控方拒絕保釋及覆核法庭批准的擔保,「有冇濫用權力係一回事,但係佢根據程序做」;鍾沛權同意律政司是根據程序處理案件,但「依法唔代表一定合乎公義」,舉例他被控的煽動罪50多年沒有動用,因當局明白此條例有問題、被指侵害人權,「有法都唔可以亂用」。

控方續針對羅冠聰在初選案提堂翌日發布的文章〈香港—美麗島〉提問,逐句詢問鍾沛權對文章的解讀,並指本案審訊的要素,是讀者對文章的解讀。鍾則質疑讀者的理解多元,舉例考評局解讀文章的建議答案,亦曾與作者原意相悸,他作為編輯不會逐句查考作者意思。

控方另質疑,文中只說初選依據《基本法》賦權否決財政預算案,沒有指其目的是癱瘓立法會、逼使特首下台,資料不全,「令人可以過分演繹」。鍾沛權亦不同意,認為文章風格精煉,故不列出所有事實,但一般關注事件的讀者均可理解內容,文章亦有事實根據;至於初選是否合法,是另一宗案件的爭議點,至今未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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