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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新界西參選者協議加入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條款 區諾軒稱沒參與新西協調會 (18:18)

「35+」初選案今(22日)進入第13天審訊。庭上透露,初選提名表格載有條款,其中第六點列明參加者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被問到誰人加上條款,控方證人區諾軒表示,報名表格由民主動力設計,「希望每一個參與者能夠奉行第六點嘅精神」。控方追問加上條款的原因,法官陳慶偉表示有關問題應該留予民主動力成員。

區諾軒供稱,5個地方選區的初選均將協調共識納入文件,除了新界西之外,其餘4區的協議包含「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唯獨新界西的文件用字不同,列明「會運用」否決權力。

控方就區諾軒撰寫的facebook帖文發問,文中提及「若35+攬炒,否決預算案重要,應該著力宣傳」。區表示,當時部分初選參加者關心否決預算案的議題,他們認為否決預算案可以促使特首落台,此為「攬炒」的意思。區又指,撰文時沒有人公開反對運用否決權,「我唔敢咁武斷,只係話無人公開反對」,但他於2020年7月已退出初選工作。

控方呈上民主動力的WhatsApp對話紀錄,戴耀廷表示經過數月努力,民主派在5個地方選區和「超區」協調後達成協議,將舉行公民投票程序。控方問及區諾軒,協議內容是否包括否決預算案,法官陳慶偉聞言說「謝謝,下一條問題」(Thank you, next question)。

此外,控方將初選提名表格呈堂,條款包括「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而候選人一旦違反共識,將不予發還按金。控方又要求區諾軒比較新界西協議文件和協調會議有何分別,區直言他沒有參與新界西的協調會議,庭上傳來笑聲。審訊明(2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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