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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多次強姦分居妻子判囚7年半 官斥被告亦曾有婚外情卻嚴人寬己 (17:49)

四旬地盤管工於2019年疑不滿分居妻子與男友人共度中秋,一晚內多次強姦及雞姦分居妻子。地盤工否認4項強姦罪及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受審,早前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立,高院法官今(22日)形容被告是惱羞成怒下強姦其妻,而被告過往一宗案底揭露他曾有一段婚外情,法官斥被告「雙重標準」,「自己同人通姦就無問題,事主同男仔出去就唔得。」法官就兩項強姦罪及一項被告承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判被告監禁7年半。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4歲),目前與事主仍是夫妻關係。法官張慧玲判刑時,引述事主感受,指她在本案後才知原來被告與另一女子偷情,而她在審訊期間見到網上有人對她批評,感到不開心。事主亦對被告另被控的一項強姦罪及一項肛交罪脫而不忿。

張官續指,被告育有兩名與前妻生的十餘歲女兒,他於2019年7月因恐嚇另一名女友不准分手,而被判囚4個月。張官又指,可推斷事主當時不想懷孕,故被告強姦事主時不用避孕套,屬因素加刑。但是對比遭陌生人強暴或是遭曾有性關係的丈夫強姦,後者相對下是嚴重情況下較不嚴重。

最後張官指,由於次項強姦罪中涉更多暴力及對事主「好大羞辱」,故首項強姦罪判囚6年,次項強姦罪判囚6年半,兩罪同期執行。另外,被告多次致電及8度去信事主,施壓要求她撤控,若非事主不受影響,被告可能逃避法律制裁,就該妨礙司法公正罪上調總刑期至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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