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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放寬維港填海限制 發展局稱將交立會討論及諮詢公眾 (11:34)

政府早前曾透露,有意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發展局長甯漢豪今日(19日)在網誌表示,正深化修例的構思,稍後會把具體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諮詢公眾。她說,若填海是為了發揮海港的功能或讓市民享受到海港相關的設施,如登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等,當局屬意「拆牆鬆綁」,在法例上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處理,又稱仍保持現行法例下在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的精神。

《保護海港條例》訂立了不准在維港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法例下所有為將海床或前濱形成為土地而進行或擬進行的工程,都屬於填海。甯漢豪表示,受制於該條例,部分工程未能推展,包括在堅尼地城新海旁增設行人板道,以及重新發展已荒廢的碼頭,如啟德前跑道的舊碼頭,和土瓜灣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她又說,擬建的荃灣灣景花園至掃管笏段單車徑,部分建議走線施工時要在維港範圍內搭建臨時工作台,因屬填海工程,法例上需要擬備「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資料」方可進行。

甯漢豪說,近年社會有聲音要求檢視《保護海港條例》,讓這類海濱工程得以落實,當局計劃修例,引入機制,為興建登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等「拆牆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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