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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涉金鐘「反極權遊行」認暴動罪入獄30至36個月 (14:38)

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引發衝突,96人被控於金鐘一帶參與暴動,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涉及8男,他們早前承認暴動罪,還押至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部分被告在暴動現場,屬於協助及鼓吹的角色,另有3人更分別持鐵錘、長竹枝及向警方掟雜物,罪責更為嚴重。惟考慮部分被告年輕,及各被告候審期間有反省及努力更生,酌情減刑後,判處各人監禁由30個月2星期至36個月不等。

各被告依次為王益利(23歲,程式編寫員)、周俊熙(24歲,審計員)、黃姓學生(案發時16歲)、韓偉傑(28歲,地盤管工)、李柏賢(21歲,城大學生)、石家宇(23歲,社工)、劉家豪(21歲,倉務員)及呂昊峻(22歲,港大學生)。該黃姓學生早前獲准保釋以完成功課,今日改為還押至3月2日候懲,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指,當日至少有500名示威者在政府總部外集結,築起路障與警方對峙,暴動歷時2小時。8名被告均穿黑衣、戴防毒面具或面罩,以及防護裝備,並且曾經逗留在示威者前線,或協助組成傘陣,作用是與警方開展攻防戰,故此各被告的角色有一定帶領作用。

法官續指,其中3人的罪責較嚴重,韓手持鐵錘,而鐵錘可用於挖起磚塊;劉持長竹枝,當日有人曾用竹枝揮舞他國國旗;呂曾向警方拋擲物品。因此3人的刑期起點會高於其他被告。但是考慮8名被告認罪、部分被告案發時年輕,以及他們在候審期間有深刻反省,飽受壓力下仍努力更生等因素,可以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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