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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8人涉機場三跑貪污案 430萬賄款換逾兩億元合約訂單 (18:11)

廉政公署再因應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落案起訴8人,目前累計10人被控,當中包括機管局時任總經理、首席高級經理及項目分判商等。涉案人士年齡介乎27歲至65歲,涉嫌行賄、受賄、洗黑錢等15項罪名,所涉賄款共430萬元,涉及工程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兩億元。

涉案工程合約及物料訂單分別包括鋼平台、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合約及填海用砂採購訂單。廉署指,時任機管局總經理殷國強收受鋼工程分判商「多金」董事李錦安及其親信屈紀章100萬元賄款,協助「多金」取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臨時鋼平台供應及安裝分判合約,合約值逾3700萬元。

至於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先後收受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及供應填海用砂的「駿豐」提供的賄款。李永輝先收受「卡樂」東主吳啟安250萬元賄款,以協助「卡樂」獲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一間承建商優待及獲得三跑另一項工程,涉案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合約總值2800萬元;李其後亦收受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的逾10萬元賄款,以協助卡樂參與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的相關工程。廖偉倫另涉向承建商一名僱員提供10萬元賄款。

「駿豐」經營者王清梧及黃斌漢則以80萬元行賄李永輝,以助「駿豐」取得三跑項目的填海用砂供應採購訂單,以及要求相關承建商向駿豐付款。案發期間,駿豐獲得的採購訂單總值逾1.4億元。「駿豐」經營者黃斌漢及獨資董事兼股東黃汝鏗又分案被控涉嫌串謀由駿豐偷取35萬元;李永輝與其妻陳珏丹則涉嫌清洗犯罪得益共約600萬元。

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鄭礎明指,案件主要影響機管局行政、合約批核及財務支付方面,沒有發現工程質素及物料規格問題。他續指,機管局有獨立實驗室驗收工程物料,屋宇署亦會定期到地盤檢查,可確保三跑工程安全。鄭礎明亦認為,案件主要涉及個別人士操守問題,相信機管局並無貪污文化。

機管局回應事件時表示,執法行動中牽涉之機管局前員工的短期僱用合約已經中止,相關分判商已沒有參與任何機場的工程。機管局已全面檢視,包括翻查所有相關工程文件及記錄,調查結果顯示,所有相關施工均合乎法定準則及機管局制定的要求,沒有發現異常及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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