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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涉理大衝突認暴動囚16至19個月 官形容理大當時如「烏東戰場」 (13:23)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8人涉從校園逃至科學館被捕,被控兩項暴動罪。4人開審前認罪,3人在開審後改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暴動罪獲存檔法庭,還押至今(9日)於區院判刑。其中兩人是夫婦,女被告在庭上讀出為自己及丈夫撰寫的求情信時不住哽咽,丈夫亦低頭拭淚;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形容暴動令理大「猶如烏克蘭東部戰場」,又批評被告「自以為」是急救員,實質上是支持暴動者,判被告囚16至19個月。

被告郭志帆(26歲)、馬嘉惠(29歲)及嚴家朗(30歲)承認一項暴動罪,郭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餘下一名被告鍾泯浚繼續受審。同案4人早前亦認罪,分別判入教導所及判囚15至18個月。

陳官首先邀請馬嘉惠讀出求情信。馬陳情自中學立志任護士,因成績欠佳,幾經轉折在去年成為登記護士,並哽咽稱一直「將心比心地對待每一位病患」,惟受社會氣氛影響鑄成大錯,花多年修讀護士課程,「最終也不能對社會貢獻」,自言一直感自責,向社會和家人道歉;她另為丈夫嚴家朗撰求情信,形容丈夫細心照顧她,在車房無私教導學徒,特質於現今社會上罕見。其時嚴和旁聽親友低頭拭淚。

陳官判刑時採納同案認罪者的兩年量刑起點,連同認罪扣減,判郭和嚴囚19個月,另欣賞馬為丈夫撰求情信,亦相信她投身護理行業的決心,酌情減刑至16個月。郭另就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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