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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飛參選立會漏報選舉廣告 獲法庭豁免刑罰 (19:07)

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主席鄧飛參選選委會界別期間,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布包括影片的選舉廣告。鄧飛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他沒按照相關選舉規例備妥選舉廣告及上載至中央平台,要求法庭接納他因粗心大意導致沒遵守規例,以及豁免有關刑罰,今(8日)獲法庭批准其申請,並下令他須付3.5萬元訟費予律政司。

申請人為鄧飛,答辯人為律政司長。判辭指,涉事的選舉廣告於2021年12月6日在facebook發布一段影片。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若參選人沒有按時將選舉廣告和資料的電子文本,上載至中央平台以供查閱,可被視違規,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中表示,申請人知悉事件至7個月後才提出豁免申報,但接納律政司解釋稱,申請人已將136項選舉廣告上載至中央平台,只有涉案一項廣告遺漏;亦接納申請人的選舉經理當時工作繁重致疏忽,加上涉案廣告上載至公開平台,無逃避公眾審查的意圖,在無證據顯示有惡意下,批准其豁免受罰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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