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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內拍攝 室內設計師涉藐視法庭被捕 (20:07)

警方昨早(4日)接報,指有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遊蕩,並引起保安關注。警員到場在法院門外截停一名34歲男子,經調查後,在其身上的兩部手機,發現拍攝法院A座公眾範圍內的6張相片及一段12秒短片,警方以遊蕩及藐視法庭罪將他拘捕,由警員帶署扣留調查。據了解,被捕男子報稱為室內設計師,當時在法院逗留拍攝約半小時,拍攝內容為法庭外的位置,沒有特定拍攝人物,其拍攝動機仍有待深入調查。

深水埗警區署理刑事總督察楊鐵豪表示,未經許可在法院範圍內拍照或拍攝均屬違法,有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7條禁止某些在法庭內攝影等法例,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被捕男子拍攝目的會否與其工作性質有關,仍有待警方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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